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兴宁刘某强等四人偷摘油茶果被判刑

日期:09-18  点击:1453  属于:产业动态

油茶果丰收的时节,动歪心思偷摘别人茶果的情况时有发生。近日,经兴宁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,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刘某强、刘某珠、张某胜、刘某松有期徒刑三年至三年六个月不等,各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至3000元不等。

正是茶油果的采摘季,刘某强等四人商谋偷摘甲公司承包种植的茶油果。次日,四人将摩托车停放在茶山半山腰后开始偷摘,甲公司聘请的巡山员沈某、曾某等三人发现后上前制止。为逃离现场,刘某强等四人动手推搡沈某致其倒地,并用树枝、石块、腿殴打沈某、曾某,致使沈某腰椎受伤。经鉴定,沈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。

承办检察官经审查认为,刘某强等四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,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,致一人轻伤,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,其中刘某强有犯罪前科,酌情从重处罚。法院经审理,作出上述判决。

“兴宁作为拥有‘兴宁茶油’国家地理标志证明的‘中国油茶之乡’,高山茶油已成为兴宁特色产业,也是增加农民收入的主要产业之一,一旦被盗,辛苦的劳动成果就打了水漂。”检察官提醒,种地不容易,不劳而获窃取他人财物将受到法律严惩。